按照规定,当纳税人的销售额无法确定时,可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,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( )。
成本×(1+成本利润率)
成本×(1-成本利润率)
成本+(1+成本利润率)
成本÷(1-成本利润率)
,外购商誉的支出,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,准予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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