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居民企业,2010年计入成本、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,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,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、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,该企业2010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( )万元。
310
349.84
394.84
354.5
,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原值50%以上,E、,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E、,稿酬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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