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县政府拒不履行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,但是社会影响并不大,对此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()。
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,通知银行从县政府的账户内划拨
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,从期满之日起,对县政府负责人按日处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
将县政府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
向监察机关提出司法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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