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公民张某为外资企业工作人员,2012年全年被派往境外工作,每月工资12000元。2011年3月张某获得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并在当年行权,2012年3月转让了该股票,取得转让净所得400000元人民币。按我国税法规定,张某2012年的所得在我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( )元。 [1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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