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金融机构控股模式的特点不包括()。
控股方为非银行金融机构
其全资拥有一些包括银行、证券、保险、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公司和子公司
其控股一些包括银行、证券、保险、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公司和子公司
主要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
QQ扫一扫联系
点击联系
278422668
微信扫一扫联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