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市B县农民刘某的伯父从台湾回乡来探亲,住在刘某家中。在此期间,其伯父多次向亲友赠与礼品和现金,而对刘某并没有进行表示。刘某等得实在不耐烦,害怕伯父直到离开也不会给他钱,于是趁其伯父出门拜访朋友时,在其伯父的钱包里拿出 5000元人民币。其伯父回家后发现钱被盗,于是向县公安局报案。县公安局经侦查,查清厂刘某盗窃的事实。审理本案的法院应当是:()
中级人民法院
基层人民法院
省高级人民法院
B县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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