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值税纳税人销售除啤酒、黄酒以外的酒类货物时,另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,应计入货物销售额的具体时限为( )。
无合同约定的,在一年之内计入
有合同约定的,在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计入
有合同约定的,合同逾期的时候计入,但合同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内
无论有无约定,一律在销售时一并计入销售额
,外购商誉的支出,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,准予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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