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手机的合同,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先交货,三天后乙公司付款后,甲公司在交货前,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,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,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。甲公司遂拒绝交货。此案中,甲公司行使的是()。
先履行抗辩权
不安抗辩权
同时履行抗辩权
先诉抗辩权
,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,E、,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、分立决议持异议,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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