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》(鄂农信发[2013]22号)规定,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员工,对处理决定不服的,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()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同级稽核监察部门申请复审。
10个工作日
20个工作日
30个工作日
60个工作日
QQ扫一扫联系
点击联系
278422668
微信扫一扫联系